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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颱須知

前 言

台灣地區因為氣象上的「天災」所造成的損失,平均每年高達百億元以上,其中百分之七十左右的災害是颱風所造成的。當中央氣象局發布海上陸上颱風警報時,內政部便在消防署成立中央防救中心,邀集國防部、教育部、交通部、經濟部、農委會、新聞局、衛生署、環保署、中央氣象局等相關部會,結合各單位的力量,共同執行災害防救事宜。各級地方政府也會成立地方的防救中心,執行災害搶救工作。但是生命財產還是要靠民眾自己事先做好防範工作,提早做好 防颱準備 ,才能將災害損失減至最低。

對於颱風應有正確的認識

目前氣象科技發展,颱風預報的準確率已不斷提升,但因一般大眾對於颱風的認 識,仍有許多先入為主的錯誤觀念,以致對於颱風疏於防範,不該發生的災害都發生 ,致使颱風的預警無法發揮防颱效果。

茲將下列各項特別籲請各界對於颱風應有正確的認識:

大颱風必然造成大災害,但是小颱風同樣也會發生大災害。如民國四十八年八月來自南海的熱帶性低氣壓造成的「八七水災」。

颱風中心不登陸,一樣也有大災害。76年10月琳恩颱風,颱風中心僅通過呂宋北部海面,卻在台北發生大水災。

在「暴風半徑」內的地區有大災害,但是縱然不在「暴風半徑」內的地區同樣有大災害。76年10月琳恩颱風,暴風半徑僅籠罩台灣南部但在台北基隆河流域發生水災。

通過台灣地區(陸地或沿海)的颱風,當其「暴風半徑」離開台灣陸地,陸上颱風警報解除時,因受西南氣流的影響,仍將發生豪雨成災及海水倒灌。71年10月西仕颱風中心已接近韓國時,林口、五股發生嚴重水災,70年9月3日的「九三水災」。

一般人都認為台灣地區七、八、九三個月才是颱風季節,但是台灣地區最早四月份有颱風,最晚到十一月十六日還有颱風中心登陸台灣。56年登陸花蓮的吉達颱風,及41年11月14日登陸高雄之貝絲颱風,均曾造成花蓮與高雄的嚴重颱災損失。

「九月颱無人知」,一般人誤認為中央氣象局也無法預測陰曆九月份的颱風。如76年10月24日的琳恩颱風自開始發生起,即在中央氣象局衛星雲圖嚴密監視中,且發布準確的颱風警報。

颱風不是只有「暴雨範圍(半徑)」,按其造成災害來說,尚有「暴雨範圍」及「暴浪(潮)範圍」,三者分別造成風災、水災及海水倒灌或海上巨浪造成海難。但是一般人只知防風,不重防雨,更不注意防範颱風的暴浪釀成之海難。如76年10月23日琳恩颱風,她的暴風半徑近緣尚遠在呂宋島的東北方海面,但是她的暴浪範圍卻已搶先籠罩台灣南部海面,導致屏東水利國小九名學童在恆春貓鼻頭海邊被巨浪捲入海中的海難。再者暴風半徑繼續籠罩台灣南部但因颱風外圍環流、東北季風及特殊地形,三者相互效應的影響。北部地區都發生嚴重的豪雨成災。由此可見颱風暴浪範圍最大且最先影響台灣地區海域。暴雨範圍又比暴風範圍來大。

因此每當颱風警報發布時,應信賴中央氣象局的颱風預警報導,要充份瞭解颱風 的動態,並切實按照颱風警報所示的警戒地區;警戒事項以及附註說明等要項,預先 採取防颱應變措施,就可確保人命財產的安全,並使颱災損失減至最低的程度。

颱風警報種類及資訊取得

一、颱風警報種類,分下列三類:

(一) 海上 颱風警報:
預測24小時內,颱風之 七級 風暴風半徑可能侵襲台灣地區 一百公里 以內海域時發布之。

(二) 海上陸上 颱風警報:
預測颱風之七級風暴風半徑可能於18小時內侵襲台灣地區陸上時,發布之。

(三) 解除 颱風警報:
七級風暴風半徑離開台灣地區陸上時,海上陸上颱風警報,改發海上颱風警報,意即陸上颱風警報解除,但海上仍保持警戒。又當七級風暴風半徑雜開台灣地區附近海域時,即發布解除颱風警報。

請特別注意解除警報時之附註事項,中央氣象局常於解除陸上颱風警報之同時籲請各界注意颱風通過之後引來「西南氣流」,中南部山區應嚴防豪雨。又於海上颱風警報解除之同時,亦促請海上作業船隻注意海上東北季風仍強,尚須加以注意防範。

二、颱風警報發布次數:

一般情形,每隔六小時發布一報,但當颱風中心接近台灣地區而有必要時每隔三小時或每隔二小時發布一報。中央氣象局常於颱風中心進入花蓮或高雄氣象雷達有效偵測範圍時,常每隔一小時加發一報,報導最新颱風中心位置及動向,以利各界追蹤 颱風動向,隨時掌握颱風情況,採取防颱應變措施 。

三、颱風警報發布時間:

上午四時至五時間發布當日第一次颱風警報,係依據當日上午二時〈台灣地方時間,亦即東經一二○度標準時〉颱風中心位置及動態資料。

上午十時至十一時間發布當日第二次颱風警報,係依據當日上午八時之颱風中心位置及動向資料。
下午四時至五時間發布當日第三次颱風警報,乃依據當日下午二時之颱風資料。
晚間十時至十一時間發布當日第四次颱風警報,乃依據晚間八時之颱風中心位置及動向資料。

以上列舉颱風警報發布時間,均係一般情形每隔六小時發布一報,但當颱風中心接近台灣地區時,每隔三小時發布一次,在兩次發布時間中插播。又當颱風中心進入花蓮高雄氣象偵測範圍時,因能迅速獲得颱風動態資料,比風警報發布時亦予以提早,請注意收聽「 一六六 」氣象報告錄音電話。

一般居家防颱常識

颱風來襲雖然可怕,但只要確實做好防颱措施,仍然可以保護全家平安,避免遭 受颱風的災害,下列各項是我們應該注意的:

一、居住城市的民眾除了隨時收聽颱風消息,並將住所房屋檢查外,應預先準備及注意事項包括:

  1. 如住所地勢低凹,有淹水可能,應及早遷至較高處所或樓上。
  2. 房屋外,庭院內,各種懸掛物件應即取下收藏,零星物件被風吹起,都會傷人。
  3. 懸掛在屋外的看板、招牌應取下或釘牢,以免被風吹落。
  4. 工地應加強安全措施,鷹架、圍籬應固定。
  5. 庭園花木均應支架保護,並修剪樹枝,以防拆毀或損毀屋瓦。
  6. 關閉非必要門窗,加釘木板。
  7. 檢查電路、瓦斯管線、注意爐火,以防火災。
  8. 準備燈燭、電筒,以防停電。
  9. 貯存飲水,以防斷電停水。
  10. 多備一、二日之食物蔬菜、飲水等。
  11. 非必要時不外出,家中較為安全。
  12. 檢查電路、瓦斯管線以免發生火災。
  13. 斷落電線,不可用手觸摸,應通知電力公司。
  14. 災害損失,事後應通知警察派出所,以為災害檢討之統計,並作防災之改進參考。

最重要的是不要聽信謠言和傳播謠言,應備妥電晶體收音機收聽廣播電台或電視台有關颱風消息。

二、居住在鄉間民眾,除前述之城市內應注意事項外,尚應注意:

  1. 收聽廣播、收看電視,注意颱風動向消息。
  2. 如居住河、海邊或低窪地帶,應特別注意河水氾濫或海水倒灌,盡早遷至較高地區為妥。
  3. 山區的居民要防止山崩、道路坍方或土石流災害,應儘早疏散。
  4. 河邊、水邊飼養的家禽、家畜應加強檢查牛欄、豬舍、雞舍等欄舍或將動物遷走,以免損失,或移往較安全地方。
  5. 如住屋係竹造成土坏房屋,以暫時遷往安全處所較妥。
  6. 稻穀、肥料應移至安全處所。

三、其他應注意事項:

  1. 颱風期間若不得己在外駕車應減速慢行,注意交通安全。
  2. 行駛中車輛遇強風侵襲,應停於路邊或找安全處所掩避,不可強行駕駛。車輛應避免停放在低窪地、堤防外,以免被水淹沒。
  3. 絕對不可到海邊釣魚、觀潮或戲水,以免被巨浪捲走。
  4. 看到街上或室外斷落的電線,不可用手觸摸,應通知電力公司。
  5. 不要隨意進入淹水的地下室,以免發生觸電。
  6. 不可貿然駛入被水淹沒的路面,以免發生意外。
  7. 漁船應進港避風,並將船隻繫牢,人員避居安全處所。
  8. 懸掛在屋外的看板、招牌應取下或釘牢,以免被風吹落。
  9. 工地應加強安全措施,鷹架、圍籬應固定。
  10. 家庭應準備蠟燭、手電筒、收音機、以及足夠的食物、飲水等。
  11. 檢查電路、瓦斯管線以免發生火災。
  12. 河、海邊的居民應嚴防河水氾濫或海水倒灌,及早遷移到地勢較高的地區。
  13. 山區的居民要防止山崩、道路坍方或土石流災害,應儘早疏散。
  14. 河邊、水邊飼養的家禽、家畜應加強欄舍或將動物遷走,以免發生損失。
  15. 漁船應進港避風,並將船隻繫牢,人員避居安全處所。
  16. 絕對不可到海邊釣魚、觀潮或戲水,以免被巨浪捲走。
  17. 車輛應避免停放在低窪地、堤防外,以免被水淹沒。
  18. 不要隨意進入淹水的地下室,以免發生觸電。
  19. 不可貿然駛入被水淹沒的路面,以免發生意外。

「多一分防颱準備,少一分防颱損失」 ,颱風在眾多自然災害中,是最能事先預知,並提早做好防災準備的。只要在颱風來臨前防範得宜,必能使災害損失減至最低程度。

  • 發布日期:2021/03/09
  • 發布單位:基隆市消防局
  • 最後更新時間: 2021/03/09
  • 點閱次數: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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