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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行銷保險,保障自身權益之道

101年2月 消費者保護宣導

電話行銷保險,保障自身權益之道

  • 保險公司業務員以電話推銷保單,時有耳聞。由於各大保險公司為了降低人事成本,加上電話行銷便利,轉以電話行銷通路。但是因為通話時間短促,雙方意見表達不甚明確,容易引起消費糾紛,消費者要如何因應?
  •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提醒消費者,在接獲業務員行銷保險的來電時,應注意以下4個重點:

(一)確認來電者的身分:

消費者在接到推銷電話時,先確認電話行銷人員的姓名、保險公司名稱、登錄證字號或員工編號及服務電話。

(二)全程錄音存證:

為了保障消費者權益,在銷售電話保單時,保險公司目前均採取全程錄音。提醒消費者拿到保單後,若對當初電話銷售人員說明的商品內容有疑慮,或是雙方對保障內容有爭議,可以要求保險公司提供電話錄音存檔,以便核對。

(三)多利用「保單說明服務」,仔細核對保單:

建議消費者在購買保單後,詳細閱讀要保書契約條款,如有任何疑問都可撥打保險公司服務電話詢問,請銷售人員詳細針對投保條款說明,確認產品的保障內容。

(四)把握「電話行銷保單簽收回條」及10天契約審閱期:

若消費者投保後不想保險,可把握「電話行銷保單簽收回條」之回復及收到保單後10天的審閱期等二次時機,表達不願保險的意思,保險公司接獲消費者撤銷的意思時,即應全額退還已繳之保費。

  • 諮詢服務與申訴管道:

消費者如果購買保險商品發生糾紛,可經由保險公司之保戶服務中心提出申訴,如果對保險公司服務仍有疑義或不滿意,則可向下列機關(構)諮詢或申訴:

單位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保險申訴調處委員會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網址

www.ib.gov.tw

www.iiroc.org.tw

www.lia-roc.org.tw

www.nlia.org.tw

電話

02-89680899

02-23223273

02-25612144

02-25071566

本文摘錄於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編印消費者手冊

  • 發布日期:2013/12/11
  • 發布單位:基隆市消防局政風室
  • 最後更新時間: 2021/03/10
  • 點閱次數: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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