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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外活動水上安全須知

前言

根據統計台灣地區每年都有超過四百人因溺水而死亡,其中又以青少年學生(約七至二十五歲)因疏忽、不諳水性,前往危險水域從事水上活動而肇生意外不幸事故很多,於每年夏、秋兩季溺水事故發生最頻傳季節內,積極推動「防溺警戒工作」。並於每年夏季期間來臨前,召集、協調各相關機關、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執行夏季防溺工作。期能透過「普及防溺宣導」、「禁制、勸導危險戲水行為」及「加強消防單位救溺整備」等作為,降低溺水事故發生率。
本次特別與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合作,針對溪流及湖泊、海邊等場所之水上活動安全注意事項,整理編印「水上安全」手冊,印發各地消防機關。務期消防單位能透過本手冊之宣導,建立民眾安全防溺意識、選擇適當水上活動地點、熟習緊急應變搶救技能、提高警覺,避免溺水悲劇一再重演。

一般注意事項

1-01 應瞭解自身健康狀況,若有心臟病、高血壓、傳染病、羊癲癇、皮膚病、眼疾等,不宜游泳。
1-02 場地選擇,應在開放浴場或有救生人員值勤的水域活動。

  • 發布日期:2021/03/09
  • 發布單位:基隆市消防局
  • 最後更新時間: 2021/03/09
  • 點閱次數: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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