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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安全使用須知
防災宣導
為避免使用瓦斯時發生意外事件,針對「防止瓦斯災害措施」、「瓦斯漏氣緊急處置要領」及「一氧化碳中毒處理原則」等方面,呼籲民眾注意瓦斯的使用安全,以確保生命財產安全。
一、防止瓦斯災害措施
(一)依規定安裝容器、燃燒用具及輸氣管線
1、容器、調整器、開關之安裝基準
(1) 容器應置於屋外通風良好之處。
(2) 容器及調整器附近不得放置易燃物品。
(3) 容器直立放置。
(4) 容器避免日光直射。
(5) 容器納入箱內時,箱之下部應設有換氣孔。
(6) 容器、調整器、開關應有防止碰撞之措施。
(7) 容器開關之裝卸應由販賣者負責。
2、燃燒用具之安裝基準
(1) 浴室內不得裝置熱水器。
(2) 燃燒器具應離開可燃物三十公分以上。
(3) 燃燒器具應隨時清理,以防止出火口受阻。
3、輸氣管安裝基準
(1) 輸氣管及配件應為耐壓及耐油性材料製造。
(2) 輸氣管應平正安裝並保持固定不使其變形或移動。
(二)慎選瓦斯配管
- 銅管或鐵管為佳,不宜使用橡膠軟管。
- 橡皮管接頭應使用夾具固定,以防止脫落。
- 不常用瓦斯龍頭應使用橡帽套好。
- 不要使用太長橡皮管,長度最好不超過一公尺。
- 外出時應確實關閉瓦斯開關。
- 經常檢查橡皮管,最好一至二年即予更換。
(三)其他應行注意事項
- 使用合格之瓦斯器具及鋼瓶。
- 檢查鋼瓶有無鋼瓶檢驗卡、鋼瓶是否逾期未檢。
- 經常檢查瓦斯開關、橡皮管等,有無鬆動、破損。
- 出遠門時,或睡覺前,牢記關瓦斯開關。
- 使用瓦斯時,人不可遠離,萬一失火始可迅速發現,及時搶救。
- 煮湯或燒水時,不要裝太滿,以免火被溢出的湯、水澆熄,而產生漏氣。
二、瓦斯漏氣緊急處置要領
(一)不要緊張、動作輕緩。
(二)避免碰撞及打開電源(如照明設備或電扇等)以免產生火花。
(三)關閉瓦斯開關。
(四)打開門窗。
(五)輕手慢步離開。
(六)通知消防單位。
三、一氧化碳中毒處理原則
(一)將中毒者移至通風良好處所。
(二)寬鬆中毒者衣物。
(三)發現中毒者呼吸困難時,應儘速施予人工呼吸。
(四)緊急送醫。
- 發布日期:2021/03/09
- 發布單位:基隆市消防局行政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1/03/09
- 點閱次數: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