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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動油壓破壞剪訓練

 消防法第19條消防人員因緊急救護、搶救火災,對人民之土地、建築物、車輛及其他物品,非進入、使用、損壞或限制其使用,不能達緊急救護及搶救之目的時,得進入、使用、損壞或限制其使用。

    分秒必爭的搶救現場,熟練手動油壓破壞剪相較於電動破壞器材便利攜帶,在救助車無法到達的地方或能源匱乏地區能迅速破壞達成任務。

  • 發布日期:2021/07/11
  • 發布單位:基隆市消防局仁愛消防分隊
  • 最後更新時間: 2021/07/16
  • 點閱次數: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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