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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立火災證明注意事項

基隆市消防局二大隊暖暖分隊於1月13日實施平日訓練,今天訓練項目為:開立火災證明書。由隊員謝何俊擔任主講人,講解如何開立火災證明。

開立火災證明注意事項:

1.請受災戶準備(建物):

(1)身分證、(2)印章、(3)土地或房屋所有權狀,若房屋燒毀無法提供所有權狀,可用(4)戶籍謄本 代替 。

2.請受災車主準備(車輛):

(1)身分證、(2)印章、(3)行照

3.書面流程:

(1)填寫申請書(如紙本範例) 需蓋私章。

(2)影印身分證正反面、土地/房屋所有權狀、行照。

(3)申請書右上角寫下開出證明之序號。

(4)若有卡紙或開立證明錯誤需將錯誤表格留下,勿拿去碎紙機絞毀。

暖暖分隊希望藉由此次訓練,讓分隊同仁每位皆學會如何開立火災證明書。民眾來分隊申請時,值班人員就可以開立證書,減少民眾等候時間。

  • 發布日期:2023/01/13
  • 發布單位:基隆市消防局暖暖消防分隊
  • 最後更新時間: 2023/01/16
  • 點閱次數: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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