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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複查

 本市消防局第二救災救護大隊暖暖消防分隊於110年7月25日上午9時至11時執行水源複查勤務,由小隊長李禹稷帶班,率隊員林進譽開暖暖41車前往。由於消防栓水源是救災不可或缺的設施,因此單月份由各消防分隊分隊長或小隊長抽查轄區列管消防栓至少5處與損壞複查之消防栓。為使得救災時消防栓水源能夠發揮最大效用,火警時水源保持充足,發揮救災最大能量,確保市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暖暖分隊也呼籲市民朋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消防栓5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違者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 發布日期:2021/07/25
  • 發布單位:基隆市消防局暖暖消防分隊
  • 最後更新時間: 2021/07/28
  • 點閱次數: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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